1月16日,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副所长王银堂带领水利部环保部评估核查组,就清水县落实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了详细评估核查。省水利厅总工程师张宏祯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建平,县委副书记王新强,副县长马小平陪同核查。 核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清水县牛头河红堡段、白沙段,白沙镇河长制办公室、县水务局等地,通过查阅河长制工作资料、检查河长公示牌、听取汇报等方式,对清水县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估。 汇报会上,王新强汇报了清水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,核查组对清水县河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。认为,清水县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,目标任务明确、工作扎实有效,取得了明显的实效。 宋建平表示,评估核查是对我市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的一次深入检验,是向党中央、国务院汇报全面推行河长制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依据,是检验各级是否全面建立河长制的重要举措。希望清水县各级各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,按照“四个到位”要求及《天水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》的安排部署,鼓足干劲、再添措施,全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