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网民留言】
今天下午抱着7个多月的孩子去滨河西路工商局家属院给孩子看病,3点20左右,在安居小区车站搭乘甘E.T2810的出租车,当时我和另外一位乘客一起打车,一起上的车,他要去双桥工商局,当时司机并没有说不顺路,一直开车到大同路,他说不顺路,让我们下车,重新打车,这么冷的天,我抱着七个月的孩子在大同路怎么打到车,他把我赶下了车,在这三九寒天孩子的病情加重了谁负责,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调查清楚,能够提高出租车司机的素质,不要让这种人给我们天水抹黑。
【答复意见】
网友“着急的母亲”:
感谢您对出租车行业的关注和监督,现就您在市长留言板上反映的问题进行答复:
网友“着急的母亲” 于2018年1月16日在市长留言板反映玉祥出租车公司甘ET2810号出租车驾驶员涉嫌甩客、服务态度差一事,经我局调查核实情况属实,依据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,我局决定给予玉祥出租车公司甘ET2810号出租车当事驾驶员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,根据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标准给甘ET2810号出租车当事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扣10分,并责令玉祥出租车公司对当事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,写出深刻书面检查。案件计入玉祥出租车公司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案。
再次感谢您对出租客运行业的关注和监督,也热忱欢迎广大网友通过天水市道路运输信息网http://www.tsdlys.com/)、道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举报电话“12328”反映您乘车时遇到的服务质量问题,网络途径投诉请务必写清楚车号、时间和事情经过。
天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
2018年1月17日